[摘要] 1、问:我在柯桥缴存公积金,我爱人在越城缴存,请问我们可以办理按月转账业务吗?
1、问:我在柯桥缴存公积金,我爱人在越城缴存,请问我们可以办理按月转账业务吗?
答:不适宜办理。办理按月转账业务必须是缴存地和贷款地在同一中心(分中心)的主贷人提出申请,缴存地和贷款地不在同一中心(分中心)的一方无法办理。夫妻双方有一方申请办理了按月转账业务,双方都不再进行柜面支取。
2、问:户口迁出绍兴后,我的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提取出来吗?需要什么材料?
答: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户籍迁出绍兴的职工可以一次性提取公积金。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户籍迁出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答:不可以。购房提取,必须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付后才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复印件)、首付款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和房管部门提供的预告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的商品房合同备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具结书(原件和复印件)。
4、问:买二手房怎样提取公积金?
答:购买二手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供房屋转让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契税证或税收缴款书(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5、问:请问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如何确定?
答:目前,个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主要根据以下几方面来确定:
1.户可贷基准额度=(贷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月均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近12个月月均余额)×倍数。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为职工申请贷款时近12个月的住房公积金账户月均余额(不含近12个月的一次性补缴),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月数计算;同时,中心对贷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缴存额度、还贷能力、信用情况以及房地产市场风险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其可贷额度。
2.住房公积金贷款月还款额不得超过贷款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计缴住房公积金月工资基数之和的60%。
4.购买“二手房”,可贷金额不高于房价的80%(房价原则取契税完税价、成交价中的低值。对于房屋成交价格明显高于地区同类住宅正常交易价格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委托评估公司对房屋价格进行评估,费用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房价取评估价、契税完税价、成交价中的低值)。
5.建造、翻建住房的不高于工程造价的70%,大修住房的不高于工程造价的50%。
6.不高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高限额。
7.不同方式计算的贷款额按就低原则确定终准贷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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