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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百米高层须设停机坪

中国新闻网  2013-12-04 09:32

[摘要] 近日,厦门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厦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这是福建省第一个针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性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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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厦门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这是福建省个针对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地方性规章。

为解决高层建筑在消防安全管理、灭火救援方面存在的问题,《规定》明确规定高层建筑要留足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施救场地,建筑高度超过100米且标准层建筑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设置屋顶直升机停机坪或供直升机救助的设施,避难层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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