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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首起网络司法拍卖违约案 网上拍房反悔代价10万

绍兴晚报   2014-09-02 08:57

[摘要] 男子高某两次委托他人以141万元的最高价竞拍同一套房子,但每次到须付清全部拍卖款时,高某又反悔了,导致法院到第三次拍卖时,才最终让该房子成交。之后,高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歉意,赔偿了这套房子拍卖的9.5万元差价及其他损失5000元。

男子高某两次委托他人以141万元的价竞拍同一套房子,但每次到须付清全部拍卖款时,高某又反悔了,导致法院到第三次拍卖时,才最终让该房子成交。之后,高某对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歉意,赔偿了这套房子拍卖的9.5万元差价及其他损失5000元。8月25日,嵊州市人民法院处理了这样一起因网络司法拍卖违约引起的差价赔偿案。

裘某和徐某在嵊州市一家银行贷了95万元,并以其一套房子作为抵押。贷款到期后,两人没有能力还款,银行遂起诉至法院。抵押的房子自然要被拍卖。今年4月11日,法院将该房子的拍卖信息在淘宝网上的司法拍卖平台进行了发布,明确参加竞拍的押金为20万元,同时告知了竞拍成功后,未支付拍卖款的后果等事项。

经竞价,该房子最终以141万元的价格被嵊州市民高某竞拍成功。拍卖成交后,由于家人反对,高某后悔了,表示不愿再支付除20万元保证金以外的其余拍卖款。5月26日,嵊州市人民法院再次启动拍卖程序,第二次将这套房子进行网拍,该次拍卖也以141万元成交,但卖受人费某与高某一样,最后也违约了。7月28日,嵊州市人民法院第三次启动拍卖程序,最终该房子以131.5万元成交,卖受人按时付清了拍卖款。

8月25日,高某到嵊州市人民法院处理了前两次拍卖事宜。高某承认,这套房子的前两次拍卖,都是他委托其他人参加的,每次参拍的20万元保证金也是他交的,希望法院能退还保证金。根据法律规定,两次参拍的保证金予以退还,但三次拍卖的差价应由高某补足,高某因此要支付差价款95000元,同时还需承担其他费用损失5000元。经法官释法说理,高某对这样的处理结果表示认同。

据了解,这也是嵊州市首起网络司法拍卖违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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