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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试点扩围止步 “房地产税”取代“房产税”

中国经济网  2014-12-11 09:18

[摘要] 早在今年两会期间,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联办财经研究院院长许善达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就曾表示,没有人再提扩大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的探索,试点模式已被废弃。“房产税不会再扩大试点,新一届 坚持市场化改革,共有产权房、保障性住房的完成所带来的变化调整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将远超房产税。”

早在今年两会期间,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联办财经研究院院长许善达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采访时就曾表示,没有人再提扩大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的探索,试点模式已被废弃。“房产税不会再扩大试点,新一届 坚持市场化改革,共有产权房、保障性住房的完成所带来的变化调整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将远超房产税。”

自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房地产税”的提法逐渐受到关注,不少人将它和“房产税”混淆。事实上,房地产税涉及的税种包括了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 税等,而房产税只是这其中的一个税种。

用“房地产税改革”代替“房产税改革”,就意味着从单一项目改革到综合性改革的变化,公众对此也有了新的期待,希望能够解决税种太多太杂的问题。

严跃进表示,目前市场对房产税的关注热度相对降温,从房地产市场化调控思路、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导向来看, 会把视野放宽,即从“房产税”转变为“房地产税”的提法,尤其在此前土地 税的负面下,会对房地产税整个大框架进行再构建。

2014年 工作报告提出“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指出推进房地产税改革需要立法先行。据媒体实时报道,房地产税立法工作目前还处于调研阶段,并未完全启动。

贾康也从支持房产税改革转变为支持房地产税改革。据他推算,2015年房地产税应该进入立法程序,如果2016年能够完成立法,2017年将正式依法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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