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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绿平台再生变 绿城: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杭州日报  2015-01-07 08:49

[摘要] 针对融创中国的6日发布的公告,绿城中国昨日晚间在媒体沟通会上进行反驳,并提出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年度房产并购大戏,又有了新进展。

针对融创中国的6日发布的公告,绿城中国昨日晚间在媒体沟通会上进行反驳,并提出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2012年6月绿城以33.6亿元出售上海、苏南等9个项目中50%的权益给融创中国,合作涉及345万平方米土地储备,这也是融绿公司的由来。据此前媒体报道,绿城体系好的资产在融绿平台,待推货值超千亿,上海土地储备就超过200万平方米。

2014年12月31日,融创中国(01918.HK)发公告称以155.4亿元代价收购合营公司融绿平台的境内外目标公司的权益。

不过很快绿城中国董秘冯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回应“融创做了一件我们没有同意的事情”。宋卫平也表示双方尚未达成共识。1月5日,绿城中国正式发布公告,称董事会对此(融创公告)感到意外。融创绿城及上海融创绿城均为绿城中国的联营公司,由绿城中国持有50%及融创中国持有50%,双方于去年12月18日就出售事项签署了无日期文件,但该文件为有条件签署,需绿城董事会审议及批准后方会订下日期及生效。并指出融创之前12月31日发布公告称已订立协议为单方自行安排,绿城无法接受这一单方面行动。绿城中国已向融创中国发出律师函,寻求有关法律意见。

该公告也遭到了融创方面的回击,融创中国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黄书平对媒体表示,发声:“宋卫平一再毁约,睁眼说瞎话,颠倒黑白,把完全合法有效的法律文件竟然能够否认,完全失去了节操和底线,会得到市场和法律的惩罚。”

1月6日,融创发布公告称,1月5日绿城中国公告中诸多宣称并不准确,且融创已于2014年12月18日取得批准该交易的必要决议案,其中包括批准境外交易的董事会会议记录、融创绿城股东决议案、绿城中国与融创中国全资子公司股东决议案。

不过在昨晚的沟通会上,绿城中国方面表示,针对融创中国的公告,主要有三个观点:1、交易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应,也就是说直接反驳了融创中国6日白天的关于签署协议有效的观点;二、以近期绿城公告为准;三、不排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不过在这次沟通会上,宋卫平并未出席,而是由其助理陈浩和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参与,据悉,陈浩为全程参与融绿平台归属工作的人士。

绿城中国方面介绍,关于融绿平台的归属,出售该平台的目标是一致的,从2014年12月中旬双方就开始探讨,当月18日签署协议,整个谈判过程中,宋卫平都未参与,主要有两家上市公司的主要高层、律师参与,但是当月18日的文件仅是准备性文件,当天所有的董事均未签字。在当月25日又召开董事会,提出需要对融绿平台下所有项目逐一价值评估后再做交易计划,但没有确定时间。同时,155亿只是暂定价,和终的交易价格之间并不能化为等号。但融创方面未按照双方约定行事,擅自于当月31日提前公布。“对融创的做法震惊。”不过绿城中国方面透露,与融创之间,宋卫平和孙宏斌之间仍会有面对面的沟通,宋卫平对孙宏斌依旧认可。

此外,绿城中国也介绍,绿城中国的两大股东之一九龙仓方面关于这场交易的建议是需要合法合规,符合法律基准,另一大股东中交集团则未对此事发表过任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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