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发出关于确定2015年度越城区及市直开发区新产生被征地农民 补助金标准的通知。
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发出关于确定2015年度越城区及市直开发区新产生被征地农民 补助金标准的通知。据悉,从2015年6月5日起,越城区及市直开发区新产生被征地农民的 补助金标准确定为19630元,与2014年度的18250元相比,增加1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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