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电梯“三分制造、七分维保”。近期,随着电梯事件频频高发,电梯维修保养规范越来越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
电梯“三分制造、七分维保”。近期,随着电梯事件频频高发,电梯维修保养规范越来越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
近日,柯桥区质监部门在电梯维保大排查中发现2家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操作、未尽职履行电梯日常维保的维保单位,并对这2家“不尽职”的维保单位立案查处。
“15天一次维保”成空白
前不久,区质监局福全分局检查组在对漓渚一企业电梯维保检查中发现,该企业两台电梯中有1台电梯的“半月保养作业记录”从“2015年7月24日”记录后,到9月6日期间,尚无任何记录,而另1台则有8月份的维保记录。
同在一家企业的电梯,为什么1台按规定维保,另1台却被忽略?负责该电梯维保的单位——杭州某品牌电梯绍兴分公司维保工陈洪(化名)及搭档在调查笔录中回答是,“这家公司一直拖欠我们的维保费用”。
明明知道电梯维保周期不得超过15天,这两位维保人员因对方拖欠维保费,而“任性”的省去了1台电梯的维保。终,这一违法行为被立案查处。
“15天一次维保”偷工减料
同样对电梯日常维保规范了然于心,但在日常维护保养中,仍有维保单位工作人员对负责电梯维保工作偷工减料。9月初,区质监局柯桥分局检查人员在对柯桥街道一家酒店电梯维保工作检查中发现,该酒店内的一台货梯“15天一次维保”记录中有3次未经电梯使用方签字确认。
经查明,因前2次在对电梯维保后,该酒店作为电梯使用方“因忙而没在电梯保养作业单上确认签字”,鉴于“使用方的不重视”,为此,负责电梯的维保人员抱着侥幸心理。该维保人员同时承认,第3次维保,本需要2个左右维保工作只花了半,就草草完事,赶到下一站做维保了。
“电梯使用方如在维护保养作业单不签字确认,维保记录不全,此次维保视为无效。”质监部门相关人员强调说,电梯使用方作为电梯维护保养监管方,应重视电梯日常维保,并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不可因此成为一些不法维保单位“偷工减料”的“温床”。
“不尽职”的维保单位将受到万元以上处罚
关于电梯的维修保养,国家明确规定每15天至少进行一次,一旦发现未按规定履行,维保单位将面临处罚。
据了解,不论任何状态下,作为电梯维保单位一旦签订了维保协议,维保单位未按照《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规定“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及其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达到的要求”,维护保养的任何“不尽职”,视为违法行为,并将处1万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从柯桥质监部门了解到,目前涉及的2家维保单位已被立案查处,除面临相关罚款外,还将在全市电梯维护保养单位量化计分中给予违法违规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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