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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缴纳2015年度房产税等税费的通告

新昌日报  2015-11-24 08:45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浙江省个人出租房产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2014年第22号)等税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单位和个人的房屋用于生产经营的,或出租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用于生产经营的,均应自行申报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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