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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级部门2015年度履职报告 扩大有效投资

绍兴网  2016-01-07 08:54

[摘要]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更好地履职担当、激情干事、务实为民,根据市委的总体部署,2015年度按照“承诺公开、实绩公示、社会公议、结果公告”的方法和步骤,对58个市级部门(单位)开展履职社会评价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三严三实”要求,促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持续深入改进作风,更好地履职担当、激情干事、务实为民,根据市委的总体部署,2015年度按照“承诺公开、实绩公示、社会公议、结果公告”的方法和步骤,对58个市级部门(单位)开展履职社会评价工作。在进入社会公议阶段之际,现将58个市级部门(单位)的2015年度履职报告在市级新闻媒体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予以监督和评议。

绍兴市市级部门履职社会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月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履职报告

1.扩大有效投资。围绕绍兴水城建设和大城市融合发展,编制实施“双百双千”重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绍兴中心城市重大基础设施相连相通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责任落实、项目生成、项目推进、要素保障、机制创新等五个方面,全力推进有效投资平稳增长。预计全年有效投资完成2580亿元,同比增长12%。

2.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实施开门编“十三五”规划工作,充分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共收到市内外问卷反馈421份、意见建议205则,并予以吸收运用。排定“十三五”时期重大项目291个,总投资1.4万多亿元。围绕改革创新、产业升级、新型城镇化、公共服务均等化、美丽绍兴建设等事关绍兴长远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深入研究,形成了“十三五”规划基本思路研究成果。目前,“十三五”规划纲要已编制完成,进一步完善后将于1月底前发布。

3.推进改革创新。制定《2015年绍兴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提出重点突破、继续深化、先行先试、超前谋划四方面40项经济体制改革任务。目前,其中34项已制定改革方案,6项正在制定中。全力推进杭州都市经济圈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企业综合评价分类管理改革、中介机构规范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嵊新区域协同发展、军民融合示范试点创建等重点改革任务。

4.争取要素资源。新增58只省重点项目和省重大产业项目,获得用地指标7368亩;积极争取产业振兴和高技术产业、循环经济、农业水利、服务业、社会事业、小城市培育等省级、项目,获得上级补助资金3亿元,引进越商回归资金216.6亿元。7只共84亿元企业债券获准发行,居全省前列。

5.抓好物价、粮食和服务业发展工作。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总体平稳。新增粮食订单3万吨,预计可以为全市粮农增收1200万元,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连续三年获得。预计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履职报告

1.转型升级有新成效。编制形成“十三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制定下发《“工业转型升级突破年”活动方案》,全力推进“四换三名”,积极实施“八大”重点产业提升发展工程。1-11月,全市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2806.3亿元,占比达到32.1%;累计培育省、市“三名”试点企业51家,其中省级试点数量居全省前列。

2.信息经济有新推进。成功创建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城市,制定出台《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编制信息经济发展规划。实施公共区域免费WiFi覆盖工程,完成市区28个热点区域400个AP建设。积极开展“两化”融合示范试点,全市信息化发展指数达到0.874(2014年数据),其中工业应用指数居全省首位。

3.工业投资有新突破。实施工业投资“1155”工程,重点推进“双百双千”重大产业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和“机器换人”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有效投资。1-11月,全市完成工业投资1197.1亿元,其中技改投资占比87.7%;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473亿元,占比39.5%;预计全年可以完成承诺的目标任务。

4.集约发展有新提升。出台《关于深化用能配置改革的政策意见》,推动建立用能预算化管理机制,全市完成15851家(其中市本级2100家)企业的综合效益排序工作;1-11月,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7%。大力推进“低小散”块状行业整治提升,全年累计淘汰675家企业的落后产能,整治提升“低小散”企业8045家,全面超额完成“十二五”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5.企业服务有新举措。推进“零土地”技改项目审批改革,全年实施“零土地”技改项目备案203只,总投资64.8亿元;修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办法,柯桥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全省率先开展区域能评试点。建立运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2015年已累计放贷411.13亿元。建立企业服务员制度,市、县两级选派企业服务员3806名,派驻或联系企业4392家,做到规上工业企业和其他行业重点企业“一对一”联系全覆盖,切实加强企业帮扶,精准服务企业发展。

市科学技术局履职报告

1.加强创新主体培育。实施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组织开展创新型企业50强评选活动,15家企业被评为省技术创新能力百强企业,全省第三。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10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435家,35项科技成果获省科学技术奖,获奖总数连续三年居省内各地市首位;授权发明专利1470件,同比增长67%。

2.加快创新平台建设。加强高新园区的指导、考核和评价工作。加快科技孵化器建设,新增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4家,全市孵化总面积突破百万平方米。深入实施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计划,新增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4家,省级企业研究院11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30家。

3.深化政产学研合作。推进中科院浙江数字内容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建设,新引进创新载体30余家。全年共组织(参加)“中纺院江南分院科技成果推介会”、“中科院上海国家技术转移中心技术成果推介会”、“高精度机械加工技术推介会”、“创客、创新项目大赛”等活动20余场,取得了良好成效。加强网上技术市场建设,培育科技中介机构,全年技术市场交易额超6亿元。

4.提升科技惠民水平。实施科技指导员“双千双百”计划,累计选派859名科研人员入驻企业担任科技指导员。发挥“五水共治”科技支撑作用,建立健全“河长制”常态化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科技服务企业‘六个一’”、科普活动周等活动。选派农村科技特派员,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防震减灾助理员培训、广场科普宣传等活动,加强防震减灾和科普宣传力度。

5.优化创新创业环境。推进新昌省级科技体制改革试点,县市科技工作现场会在新昌召开,向推广“新昌经验”。推进“三城同创”,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顺利通过科技部验收;创新型试点城市测评全省第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创建指标经省局测评为;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和12330服务热线,完成绍兴市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线上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众创空间”建设,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氛围。

市财政局(市地方税务局)履职报告

1.狠抓增收节支,财政收支保持平衡。2015年全市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2.97亿元,同比增长7.9%;支出412.05亿元,增长10.3%,加上转移性收入等,收支平衡,略有结余。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严控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2015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下降12%,实现“只减不增”。

2.优化支出结构,民生投入不断加大。财政支出继续向民生领域倾斜,大力支持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事业发展。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用于民生支出305.3亿元,占总支出的74.1%,高于三分之二的预算要求,民生保障能力有新提高。

3.创新扶持方式,助推经济转型升级。清理整合并编制完善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56项,制定实施2015年全市农业农村财政配套政策,全市落实各类税费减免37.2亿元,审核兑现二三产业扶持资金20亿元。制定实施《关于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设立政府产业基金的意见》,全市设立产业基金98亿元,争取省支持28亿元,占全省的75%。制定实施《关于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制定实施《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全市共有12个项目列入全省推荐项目清单,项目投资额居全省。

4.深化财税改革,建设现代财政制度。进一步深化全口径预算体系,及时公开财政总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市级部门预算上人代会审查户数扩大到53个,科目细化到“项”。公务卡办卡率和使用率不断提高,继续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制定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办法、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和财政专项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继续推进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试点改革。

5.加强资金筹措,严控政府债务风险。编制实施2015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到位资金298.78亿元。出台《关于推进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有关问题的处置意见》。清理甄别地方政府性存量债务,做好债券置换工作,全市置换230.44亿元,占全省13.3%,有效减轻债务利息负担。

市商务局履职报告

1.着力促进内需消费。围绕“民生商务”,推进市区商贸综合体建设,谋划商业特色街区建设,完善市场保供体系,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供给。全力拓展“十大消费”领域,举办绍兴市第七届金秋购物节,扩大消费需求。2015年前三季度,我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44.19亿元,同比增长6.9%,全年预计增长8.1%。

2.大力拓展国际市场。积极实施百场展会拓市场计划,1-11月,共组织3600余家(次)企业参加境内外各类展会575次,设立摊位5800余个。出口市场进一步优化,在巩固欧美、中东等传统出口市场的同时,“一带一路”沿线新兴市场出口占比逐步提升。深入实施科技兴贸和品牌战略,推进17个省级以上出口基地和144只市级以上出口品牌建设。1-11月,全市出口247.1亿美元,同比下降9.5%。

3.提升利用外资质量。强化考核激励,鼓励招大引强选优,营造招商氛围,加强对重大外资项目的跟踪服务。坚持市领导联系重大外资项目制度,摸排全市19只外资项目由市领导跟踪推进,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问题。重点抓好上海、日本等国内外招商活动。先后在宁波、上海举行产业对接会,赴日本、韩国开展招商对接会。1-11月,实到外资6.73亿美元,同比增长31.7%,增幅列全省;引进总投资1000万美元以上外资项目63只,比上年增加22只;引进世界500强投资项目1只,总投资1665万美元。预计全年可完成实到外资9亿美元。

4.推动外经和服贸发展。提升“走出去”发展水平,完善服务体系,1-11月,全市完成境外投资14.4亿美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5.8倍,完成境外工程营业额1.6亿美元。培育服务外包产业新增长点,提高服务贸易出口占比,全年实现离岸服务外包执行额超过1亿美元。

5.深化“电商换市”工程。加快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网络销售,预计2015年实现网络零售额234亿元,增长66%。建成“绍兴特色馆”,推动绍兴农特产品的网络销售。推动1400余家实体企业发展电子商务,新增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382个,建设省级电子商务示范村1个,“淘宝村”19个。

市旅游委员会履职报告

1.旅游经济发展。据测算,全市全年预计接待国内外游客727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750亿元,同比均增长15%以上。

2.旅游产业发展。文化旅游列入全市“八大”重点产业之一。市委市政府出台《绍兴市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意见》、《关于加快市区旅游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旅游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等3个意见政策。起草完成《绍兴市“十三五”提升旅游业发展对策研究》,编制完成《绍兴市旅游产业发展规划》,着手编制《绍兴市旅游产业“十三五”规划》。全市61个项目总投资661.77亿元,预计年实际投入能达到100亿元。兰亭书法博物馆、杭州湾商旅综合体海上花田景区、上虞中华孝德园、大香林兜率天景区等投入运营,镜湖旅游综合体一期水公园、金沙·东方山水一期已基本建成。新昌天姥山·十里潜溪旅游度假区完成省级终评;上虞中华孝德园、新昌穿岩十九峰景区通过4A级景区评定;绍兴黄酒城、诸暨国际商贸城、上虞东山湖休闲旅游区通过3A级景区评定。

3.旅游行业管理。开展旅游标准化工作,举办全市饭店暨旅游院校学生饭店技能比武。启动“旅游咨询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新建书圣故里游客中心与游客之家等5个旅游咨询点;推进“旅游厕所”工程,截至10月底,全市已新建旅游厕所66座、改建旅游厕所27座;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市场检查,认真处理游客投诉,前三季度游客满意度位列全省前茅,季度居全省。

4.旅游市场营销。在央视、凤凰卫视等主流媒体继续播出“老绍兴·醉江南”城市旅游形象宣传广告片,以全媒体的形式开展“寻花问水老绍兴”系列宣传促销活动,全年开展各类旅游促销活动25场,进一步拓展了境内外主要客源市场。优化“全市游”智慧旅游平台,建设绍兴旅游云数据中心,打造旅游手机APP应用、微信公众平台、三维网上虚拟旅游平台等服务平台。

5.旅游惠民工程。从5月19日起,我市全面实现“绍兴人免费游绍兴”。1-11月,全市36个主要景区免费接待市民407.21万人次。

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

1.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于6月份召开了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会议,明确了全市国资国企改革的目标和要求,并专门制定印发了2015年国资国企改革要点,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增强企业发展内在动力、健全完善监督机制等方面作了部署安排。同时,根据中央、国务院下半年陆续出台的文件精神,正在研究起草进一步深化市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

2.推动国有资产证券化。将国有资产证券化工作列入市属企业年度经营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全年通过各类债券累计实际直接融资到位70亿元,有3家市属企业制订完成了上市工作方案。代拟起草的《关于加快推进市属国有资产证券化工作的实施意见》已上报市政府经法制办审核后发文。有1家市属企业的下属公司在完成股改及申报材料基础上,于12月下旬正式上报,预计2016年初可望在新三板挂牌交易。

3.完善考核分配机制。根据企业定位和分类,修订完善了2015年度企业经营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并实行“一企一考”。同时严格按照省薪酬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扎实推进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相关实施意见及配套考核办法的制定工作。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市属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完成所属12家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的审核批复,合理调整企业负责人、中层管理人员和一线职工之间收入分配关系,有效调控企业工资总体水平。

4.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完成了3家市属企业董、监事会换届工作,推进企业纪委书记兼任监事会主席改革,逐步形成纪检监督与监事会监督合一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市属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会议,并通过举办100多人参加的国有企业监事会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监事履职水平。在绍兴银行经营班子层面全面实行职业经理人制度,目前行长、副行长均已公开遴选产生;企业内部中层、科及科以下员工通过双向选择已全部实行竞聘上岗。

5.加强国资有效监管。制定出台了有关重大资金管理、重大资产处置以及加强内部审计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在定期召开内审工作例会基础上,组织完成对所属国有企业的年度财务报表和年薪等专项审计,并组织实施了融资债务、对外担保、产权登记、转让等专项检查和审计。同时对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督查中发现的14个问题予以通报,责成被督查企业采取措施整改落实。

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履职报告

1.扩大融资规模,确保保障有力。千方百计集聚金融资源,满足区域经济发展的合理的资金需求,截至11月末,新增社会融资971亿元(预计全年为1014亿元),其中1—11月直接融资452.25亿元,仅次于杭州,居全省第二位。

2.抓好金融环境,确保建设有绩。全力以赴降低不良率,截止11月末已经处置不良贷款233.98亿元;构建预防机制,对欠息企业实行风险联动防范报备,及时开展防控;切断风险传导机制,通过债务和解、贷款平移、担保企业部分承担等方式,有效切断担保链风险;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立案96起、抓获84人、挽回经济损失12.33亿元。

3.发展资本市场,确保发展有速。全年新增上市公司6家、新三板挂牌22家、浙江股交中心上柜163家。上市公司再融资5家,21家上市公司开展27次并购活动,并购金额142.51亿元。前三季度境内上市公司营业收入968.03亿元,净利润77.06亿元,净资产率7.31%,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税收贡献在全市规上企业中的比重进一步提高。

4.推进金融创新,确保创新有为。民营银行试点申请已由国务院批转银监会。成立“科技金融港”,提供线上线下的一站式服务;推出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保单融资、供应链金融、“银税互动”等创新产品;扩大信用贷款业务范围,小微企业还款方式创新实现全辖全覆盖;借鉴上海自贸区的成功经验,在人民币双向资金池、外汇结算等方面进行创新突破。

5.加强行业管理,确保管理有效。出台金融行业考评办法,组织开展“金融支持经济五大系列活动”,推动金融机构改善金融服务,全市重大投资项目走访率达到100%,小微企业授信100亿元;举办直接融资培训3次,培训集团型企业和政府融资平台类企业200余家;开展跨境金融服务培训两次,培训企业170余家。

绍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履职报告

1.增强区域经济实力。全年完成有效投资105亿元以上;前11月实现区域税收收入28.7亿元,增长10.7%;实到外资3400万美元,同比增长52.7%。全年出让土地1116亩,已签约落户项目23个,计划总投资198.4亿元,其中工业项目13个,总投资114.4亿元,三产项目10个,总投资84亿元;引进高新技术产业项目13只,成功申报国家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园区;科创大厦二期项目基本竣工,科创大厦三期主体结顶,文化创意产业园完成地下工程建设。

2.推进迪荡新城整体开发。总投资23亿元的迪荡湖整治项目西区基本建成,预计2016年春节前后全面注水,初出形象;平江路下穿迪荡湖隧道工程主体建成;东拓二期市政工程中,胜利东路东延、舜江路东延等建成通车;梅龙湖以东区域4个商务地块项目开工建设,迪荡小学、“三中心”顺利建设;新城区域新出让经营性用地383亩。

3.实施民生实事工程。全年完成旧住宅区、旧厂区、城中村改造76万平方米,其中则水牌棚户区一期完成拆迁633户近11万平方米;开工建设安置房35.3万平方米,总在建安置房面积53万平方米,其中,塘下赵安置房建成交付,云东路4号安置房即将交付,大湖头安置房主体建成;全面实施总投资8亿元的生态园区11条道路改造和2座桥梁新建,现已基本完成4条道路改造;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完成4镇26个村15000户农房登记发证;陶堰茅洋村申报市级精品村建设,陶堰泾口村申报省级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完成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18户1200平方米。

4.切实抓好“五水共治”和“三改一拆”。全年完成“五水共治”投资2.96亿元,完成率194.7%,列全市前列,高新区72条47.5公里垃圾河及27条11.2公里黑臭河已全部完成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6个村已全部完成工程建设。清理网箱902亩、蚌2367亩、围湖围栏53779米,水产清养任务基本完成;清养关停畜禽养殖场201家,限养区内13家养殖场全部达标。开展以越东路、二环北路、104国道两侧为重点的专项整治,全面实施104国道沿线改造提升(省级示范道路)工程,全年共拆迁各类违法建筑35.7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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