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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 公办教师流向民办不设障碍

浙江日报  2016-01-29 09:22

[摘要] 今后,杭州的教师若要从公办学校跳槽到民办学校,将不受限制,相应的人才流动体制机制障碍已经予以破除。这是28日杭州市出台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称《实施意见》)里的重要内容。

今后,杭州的教师若要从公办学校跳槽到民办学校,将不受限制,相应的人才流动体制机制障碍已经予以破除。这是28日杭州市出台的《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称《实施意见》)里的重要内容。该《实施意见》是自2003年国家《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杭州市出台的个相对规范、全面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文件,将从2月27日起施行。

《实施意见》明确表示“鼓励教师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间有序流动”。“以前,不少公办学校的教师不愿去民办学校,不少公办学校对人员外流也有诸多限制,公办学校教师向民办学校流动脱编后,如果想回到公办学校,就必须参加教育部门组织的公开招聘。”杭州市教育局政策法规处处长章潘彪说,此次新政策出台则为想跳槽到民办学校的公办学校老师解决了后顾之忧。今后,若有民办学校教师想回公办学校从教,按相关规定只需通过学校考核直接聘用。此外,从公办学校跳槽去民办学校的老师仍均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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