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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绍兴政府门户网站  2016-02-04 09:10

[摘要] 一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八八战略”,深入实施市委决策部署,根据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精神,依法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管理改革,全市财政预算运行和执行情况良好。

一、2015年全市及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一年来,面对错综复杂的宏观环境,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省委“八八战略”,深入实施市委决策部署,根据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精神,依法组织收入,优化支出结构,深化管理改革,全市财政预算运行和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度汇总预算为361.01亿元,实际执行数为362.89亿元,完成预算的100.5%,按年初预算口径增长7.8%(指当年实绩剔除转列的七项政府性基金,以下简称“同口径增长”),同比增长5.8%(指上年实绩包含今年起转列的七项政府性基金,以下简称“同比增长”)。

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汇总预算407.81亿元,实际执行数为421.37亿元,完成预算的103.3%,增长12.8%。

2.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区(包括市级、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度汇总预算为228.04亿元,实际执行数为234.13亿元,完成预算的102.7%,同口径增长9.1%,同比增长6.5%。

2015年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度汇总预算257.10亿元,实际执行数为260.81亿元,完成预算的101.4%,增长16.7%。

3.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级(不包括越城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年度预算57.14亿元,实际执行数为60.74亿元,完成预算的106.3%,同口径增长15.1%,同比增长12.1%。

2015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67.82亿元,调整预算82.25亿元,实际执行数为83.4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4%,增长12.7%,如剔除政府产业基金等一次性支出因素,同比增长12.0%。

按照省与市、县(市)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5年全市、市区及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预计税收返还收入、省转移支付收入、地方政府债券收入以及调入部分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减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和预计上解省财政支出,全市、市区及市级财政当年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由于省与市级财力结算尚有一个过程,市级财政后平衡结果待省财政决算批复后,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度汇总预算为179.17亿元,实际执行数为170.85亿元,完成预算的95.4%,下降40.6%。

201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汇总预算为185.76亿元,实际执行数为177.25亿元,完成预算的95.4%,下降35.8%。

2.市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度汇总预算为89.80亿元,实际执行数为76.11亿元,完成预算的84.7%,下降48.9%。

2015年市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度汇总预算为93.10亿元,实际执行数为79.77亿元,完成预算的85.7%,下降42.3%。

3.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年初预算56.86亿元,调整预算48.54亿元,实际执行数为42.55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7.7%,下降32.2%。

2015年市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54.16亿元,调整预算44.94亿元,实际执行数为31.43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69.9%,下降43.7%。

按照省与市、县(市)现行财政体制计算,2015年全市、市区及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加上预计省转移支付,减去政府性基金支出,预计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市级后平衡结果待省财政决算批复后,再专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度汇总预算221.98亿元,预计执行数为256.35亿元,完成预算的115.5%,增长18.1%。

201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年度汇总预算为213.53亿元,预计执行数为218.94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增长18.8%。

2.市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度汇总预算140.41亿元,预计执行数为158.85亿元,完成预算的113.1%,增长19.0%。

2015年市区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年度汇总预算132.56亿元,预计执行数为131.81亿元,完成预算的99.4%,增长17.9%。

3.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年度预算63.70亿元,预计执行数为63.54亿元,完成预算的99.7%,增长24.9%。

2015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年度预算61.94亿元,预计执行数为60.72亿元,完成预算的98.0%,增长17.1%。

全市、市区及市级2015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尚在编制中,实际收支数据可能还会有些调整。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汇总预算为1.01亿元,实际执行数为1.64亿元,完成预算的162.5%。

201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汇总预算为1.14亿元,实际执行数为1.65亿元,完成预算的144.8%。

2.市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汇总预算为0.28亿元,实际执行数为0.91亿元,完成预算的325.9%。

2015年市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汇总预算为0.28亿元,实际执行数为0.8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319.0%。

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0.22亿元,实际执行数为0.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6.7%,下降7.0%。

2015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0.22亿元,实际执行数为0.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6.7%,下降9.3%。

二、2015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一)积极抓好收入组织,全力确保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一是加强税源培育。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重大财税改革动向,分析税源结构状况,完善应对措施;积极支持招商引资、招资引税,外引税源;出台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政策,市级兑现补贴资金2762万元。二是加强税收征管。制定实施《2015年收入组织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方案》,细化落实征收管理措施;加强征管查互动、国地税互动,不断完善税源间接控管新模式,突出抓好重大项目、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重点区域的征收管理;调整完善区域征收管理体制,全面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服务制度,形成区、镇(街)和财税部门合力抓税源建设的格局。三是加强分析督查。建立完善税收收入定期分析、督查和通报制度,加强收入执行情况对策研究,加大稽查工作力度,督促落实政策举措和任务,收入预测准确率居全省前列。四是加强非税征缴。制定实施《完善市对越城区、市直开发区土地出让金收支体制》,进一步调动市、区两级积极性。清理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出台政府非税收入目录清单,取消、免征收费项目16项。推进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改革,进一步加强罚没款收缴管理。

(二)积极落实扶持政策,全力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一是认真落实减税清费政策。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及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困难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等税收政策,合计减免税收34.26亿元。通过临时性下浮养老、医疗保险缴费率一个月,下调失业保险费缴费比例至2%,减免规费5.3亿元,有效减轻企业负担。二是创新产业资金扶持方式。制定《关于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设立政府产业基金的意见》,全市设立政府产业基金98亿元,争取到省首批转型升级产业基金28亿元。三是培育扶持重点产业发展。制订实施财税扶持政策清理过渡期对策方案,加快兑现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加强“四换三名”扶持力度,全市审核兑现二、三产业扶持资金21.05亿元。四是帮扶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加强与绍兴银行等合作,审核发放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创新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贷款模式,探索开展“银税互动”,积极开展融资担保业务,全市累计发放各类贷款67.3亿元。

(三)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全力保障社会民生事业投入。一是全力支持“三农”和生态文明建设。围绕誓夺“大禹鼎”目标,全市落实资金53.4亿元,全力保障“五水共治”。制定实施2015年农业农村财政配套政策,重点加强现代农业园区、美丽乡村、森林绍兴、花卉绍兴建设。落实黄标车辆淘汰补助政策,全力保障“五气合治”。制定实施汤浦水库和曹娥江流域生态补偿办法,推进水源地生态保护。二是全力支持社保事业。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职工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基本实现“全覆盖”。健全多渠道筹措社保资金机制,稳妥推进社保扩面提标工作,统一市区高龄补贴,市级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人均月增资129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到145元/月,城市低保提升到630元/月,农村低保提升到570元/月,机构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等均有所提高。兑现落实各类就业帮扶和创业扶持资金4.4亿元,帮助3.6万名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三是全力支持教科文卫事业。推进基层卫生和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全市教育支出93.5亿元,重点保障义务教育,支持绍兴文理学院创建绍兴大学、职业教育和农村教育发展。全市文化支出10.62亿元,支持保障公益性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文化惠民工程和农村文化建设。全市科技人才支出24.44亿元,重点支持创新驱动战略实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四是全力支持社会管理创新。深化推广枫桥经验,加大交通治堵力度,支持创建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实施老旧小区改造,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持智慧居家养老“一键通”和“E邮柜”建设。启用社会保障市民卡,保障“绍兴人免费游绍兴”全面实施。继续加大财政支出向民生领域倾斜力度,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支出320.56亿元,占总支出的76.1%,高于三分之二的预算要求。

(四)积极开展筹资融资,全力保障建设发展资金需求。一是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编制实施2015年市级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到位资金340.73亿元,重点保障“168”快速路网、杭绍台高速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制定实施《关于推进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有关问题的处置意见》,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竣工结决算。二是创新投融资机制。积极探索推广应用PPP模式,制订实施《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全市共有12个项目列入全省推荐项目清单,项目投资额居全省。三是深化融资对接服务。建立主要投融资平台融资情况月报表制度,加强与国开行、农发行等对接合作,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和融资方式。四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规范新增债务管理,强化债务的全口径管理和动态监督。清理甄别存量债务,积极争取新增债券额度,着力做好存量债务债券置换,全市共置换2015年到期存量债务230.44亿元。经核定,2014年市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80.11亿元,2015 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7.3亿元,2015年末市级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187.41亿元。

(五)积极深化财税改革,全力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口径”预算体系,细化编制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提交人代会审查。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定额标准体系,制定完善劳务费、住房公积金补贴、编外用工经费定额等标准。进一步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市级部门预算提交人代会审查的部门数量扩大至53个,预算重点支出功能科目细化到“项”级,并按规定进行公开;按时公开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保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及“三公”经费2014年决算、2015年预算信息,公开50个市级部门2014年决算。制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推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及2015年购买目录,并组织实施。二是深化预算执行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公务卡改革在全省率先实现乡镇全覆盖,集中支付资金和公务卡使用范围进一步扩大。完成2014年度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编工作。继续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省级试点。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审核方式改革。严控行政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全市“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12.0%。三是深化财政监督改革。扎实推进财政性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财政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第三方评估制度,首邀“两代表一委员”参与预算绩效评审。进一步清理整合财政专项资金,编制完善56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开展乡镇财政规范化创建和乡镇公共服务平台试点工作,基层财政管理得到有效加强。四是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深入推进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试点改革。贯彻实施《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1.0版》《纳税服务规范2.0》和《征管规范1.0版》,顺利实施企业“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改革。

回首“十二五”时期,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人民生活不断改善,财政收支稳步增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2015年全市财政总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别为2010年的1.72倍、1.88倍,年均分别增长11.5%、13.4%;201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010年的1.9倍,年均增长13.7%;“十二五”期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支出达1187.42亿元,占总支出的73.7%。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认识到,当前财税工作还面临着一些难题和不足,如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后,如何更加有效发挥财政“四两拨千斤”作用,助推我市经济发展转型,促进区域融合协调发展;在财政收入增速放缓的新常态下,如何更加有力地保障社会民生共享发展,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在新预算法实施,财经纪律执行越来越严格的背景下,如何更加有效地强化预算管理,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等,需要我们花大力气去研究解决。

三、2016年全市及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一)2016年面临的财政经济形势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深入贯彻新预算法、推进财税改革的关键之年。从当前经济运行的宏观环境看,经济下行探底过程仍未完成,发展态势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档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阶段。从我市情况看,也面临发展路径转折期、结构调整关键期、风险化解攻坚期“三期叠加”特殊时期,我市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但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结构调整阵痛显现,企业经营风险加剧,财政收入处于中低速增长,各项保重点保民生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二)2016年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预算法》规定,按照“五大发展理念”,围绕“两重”战略部署,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大力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深入推进专项资金管理改革,积极稳妥推进预决算公开,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根据当前财政经济形势,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汇总388.96亿元,增长7.0%。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拟安排391.17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4.1%,如剔除上年预算中安排的地方政府债券支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的支出等因素,则同比增长8.7%。

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中,用于民生支出295.90亿元,占总支出的75.6%;当年预算安排支出比上年度预算增加支出31.44亿元,其中:用于民生支出29.59亿元,占94.1%,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要求。

2.市区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16年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汇总250.74亿元,增长6.8%。

2016年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汇总拟安排243.55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5.3%,如剔除上年预算中安排的地方政府债券支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的支出等因素,则同比增长8.3%。

3.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草案。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64.15亿元,增长5.0%。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64.15亿元,加上预计税收返还收入6.71亿元、省转移支付收入14.83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86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4亿元等,减去预计上解省财政支出17.99亿元,市级可用财力预计为72.8亿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72.2 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2.2%,如剔除上年预算中安排的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的支出等因素,则同比增长6.0%。其中基本支出27.38亿元,按照经济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07亿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05亿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6亿元。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预计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2016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民生支出53.28亿元,占总支出的73.8%;当年预算安排支出比上年同口径增加支出4.1亿元,其中:用于民生支出3.9亿元,占94.5%,均达到三分之二以上的要求。

(四)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1.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汇总167.06亿元,下降1.8%。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汇总拟安排165.27亿元,下降6.6%。

2.市区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6年市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汇总82.15亿元,增长8.8%。2016年市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79.46亿元,下降0.2%。

3.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期 41.40亿元,下降1.8%。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38.58亿元,增长23.1%。2016年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预计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五)2016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汇总315.97亿元,增长23.3%。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汇总拟安排308.30亿元,增长40.8%。

2.市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6年市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汇总185.75亿元,增长16.9%。2016年市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汇总拟安排182.25亿元,增长38.3%。

3.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草案。

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预期80.70亿元,增长27.0%。2016年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拟安排85.82亿元,增长41.4%。

(六)201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1.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汇总1.08亿元,下降34.0%。2016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汇总拟安排1.14亿元,下降30.8%。

2.市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16年市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汇总0.31亿元,下降66.3%。2016年市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汇总拟安排0.37亿元,下降58.8%。

3.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草案。

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期0.22亿元,下降3.1%。2016年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0.22亿元,下降3.1%,将全部用于补充社会保障基金支出。

四、2016年财政工作主要任务

(一)加强税源培育建设,促进财政收入协调发展。一是强化税源培育。研究完善产业扶持政策,支持培育发展八大重点产业,着力培育税收新的增长点。实行开发区、镇(街)财政分成体制,完善开发区考核机制,加强区域税源经济建设。完善重点开发区、重点中心镇、重点企业税收管理服务机制,提高一对一服务水平。探索全市域招商引资项目入户企业税收分成机制,提高区域税收实力。二是强化税源研判。密切关注国家税制改革动向,及早研究对策举措。建立税收质量综合分析会制度,提高税收分析针对性。建立县(市、区)、重点开发区、重点镇、重点产业、重点企业收入月报制度,推动各区域收入争先进位。三是强化依法征收。落实国地税合作工作规范,加强国地税互动、征管查互动、税收和非税收入互动。制定实施税收增收专项行动,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征管和监督。深化大企业管理、重点税源监控、团队评估、风险推送等征管专项举措,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四是强化非税征管。建立非税收入年度征收计划制度,加强重点非税收入源的监督和激励考核。制定实施《2016年政府非税收入项目目录》,加强土地出让收入的清算入库工作,加大非税收入征缴力度。

(二)加强财税政策引领,促进实体经济创新发展。一是推进重大产业发展。围绕“八大重点产业”,落实扶持政策,加快政策资金兑现,支持培育新经济新业态新模式。深化政府产业基金运作,突出扶持八大重点产业、特色小镇和科研项目,加快项目实质落地。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实施“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全面落实中小企业税费减免政策,积极推广中小企业专项信用贷款、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和“银税互动”,着力探索破解企业融资担保难题。二是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组织实施2016年全市政府投资项目资金计划,深入推进“双百双千”工程,加强重大项目、重大融资的协调保障和对接服务。积极探索多元化融资渠道,用足用好建设专项基金政策,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积极推进PPP模式在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试点,争取更多项目列入省部级PPP示范项目库。积极争取省PPP基金,努力扩大社会资本合作。三是推进重点工作开展。完善向上争取资金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合力向上争取各类重大改革试点及政策资金。用足用好各项扶持政策,保障“五水共治”“五气合治”“三改一拆”“四换三名”“垃圾分类”“交通治堵”“平安绍兴”“法治绍兴”等重点工作经费需求,支持“海绵城市”试点申报和“智慧城市”建设。四是推进重大平台提升。落实加快开发区提升发展实施意见,加强工作对接,争取和用足用好政府存量债务置换、新增地方债券额度和企业债券发行等,努力保障建设资金需求,降低地方政府负债成本。完善制定政府债务管理办法,严格债务限额管理,建立债务风险预警机制,严控政府债务风险。加强融资平台管理,建立融资平台债务月报表制度和“借、用、还”相结合的债务管理机制。

(三)加强财政民生投入,促进社会事业共享发展。一是积极保障社保事业投入。加大社保资金多渠道筹资力度,统筹谋划区域内社保扩面提标政策,努力确保社保资金收支平衡。支持实施积极就业创业政策,促进创客发展,努力稳定全社会就业水平。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居家养老、医养结合,发展养老服务。进一步支持做好社会福利和救助优抚工作。二是积极保障“三农”事业投入。推进财政支农体系改革,研究制定财政支农政策清单、管理流程图,提高财政支农资金效益。制定实施《绍兴市2016年农业农村工作财政配套资金安排意见》,重点支持现代农业园区、粮食生产功能区、森林绍兴、美丽乡村和特色民居等建设。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推进扶贫工程建设,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三是积极保障医疗卫生事业投入。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深化分级诊疗试点。支持市立医院等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适时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和个人缴费水平,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确保基本医疗保障收支平衡。四是积极保障科教文体和旅游事业投入。完善教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职业教育和民办教育发展,继续支持绍兴文理学院创建绍兴大学。完善科技人才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创新驱动助力工程试点,促进科技创新和科研成果转化,加快引进一批创新型人才。加强文化旅游体育专项资金管理,加快古城旅游开发,支持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推进文化场馆、体育场馆免费开放,保障绍兴人免费游绍兴。

(四)加强财税体制改革,促进财政运行规范发展。一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完善预算标准定额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管理制度。深化预决算信息公开,除涉密信息外,实现所有使用财政资金部门预决算信息全公开,并细化公开内容。编制财政三年滚动规划,探索跨期财政平衡机制,完善区域协调发展补偿机制。二是深化预算执行改革。深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应用,开展政府性投资项目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建立国库现金流量预测体系,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完善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三是深化财政监督改革。积极探索大监督管理体系,突出会计监督和专项检查(调查),探索内部监督,实行全过程监督。加强预算编制、执行的绩效管理,探索管理信息、绩效指标、评审专家“三库建设”,实施第三方评价机制,推进绩效评价信息结果运用。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制定完善购买目录和具体管理办法,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实施政府购买服务过程全公开。全面实施公款竞争性存款管理办法,规范存款活动。完善和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四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深入贯彻《深化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继续推进“营改增”改革工作,深化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标准改革。出台风险项目管理办法,完善风险管理监控模型池、管理案例池、风险指标池、税源情报池“四个池”建设。探索完善市区地税征管管理体制,推行互动式重点税源管理模式。

(五)加强财税基础建设,促进财政监管提升发展。一是加强财税法治化建设。全面实施法治财税建设实施意见,深入开展财税普法教育,提高部门预算法治意识和纳税人税法遵从度。全面开展重点督察、专项督察和专案督察,加强大要案审理。全面深化地税与法院民事执行合作,建立健全全市执行信息交换机制。二是加强财税信息化建设。继续推进数字财政和金税三期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和大数据应用,研究制定和完善发布地税核心业务指数,建立健全网上税源信息收集传递处置机制,推广“码上办税”和移动办税服务,搭建纳税人远程服务平台。整合提高现有信息化手段,深化财政综合分析系统和税收分析平台建设,提高数据共享和分析利用水平。三是加强会计规范化建设。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队伍建设实施意见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强化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规范化管理。加强会计队伍教育培训,实施会计人才队伍“十百千万”培养计划,积极推进管理会计的试点扩面工作,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财会人才队伍。四是加强服务优质化建设。落实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做好“一照一码”分期分批推进有关工作。加强乡镇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乡镇财政规范化创建。落实《纳税服务规范》,建立纳税人服务中心,加强纳税人维权中心建设,提高综合服务和应急处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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