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2016年5月1日起,全区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四个行业将全面实施“营改增”,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后由国税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自2016年5月1日起,全区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四个行业将全面实施“营改增”,由原来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营改增”后由国税机关负责征收管理。为方便“营改增”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办理各类涉税事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税务登记
纳税人原有证件继续有效,无需专门到国税机关进行换证。
从事建筑服务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建筑服务的,请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区外从事建筑服务的纳税人来我区临时从事建筑服务的,应当在我区经营开始前,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国税机关报验登记。
二、培训事项
区国税局近期正分批次、分行业对相关纳税人进行增值税业务培训,具体时间由主管税务机关另行通知,请广大纳税人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并准时参加。同时,希望由于联系方式变动等原因未能接到通知的纳税人及时与主管国税机关联系。
三、业务办理
2016年4月30日前纳税人需要到当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的主要业务:
1、核对登记信息;
3、发票领用
4、签订银税协议
5、开通网上申报
四、发票领用
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发放发票。纳税人已领取的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2016年5月1日起,如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到主管国税机关办理发票领用手续。
2016年5月1日以前,如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且未向购买方开具发票,需要补开发票的,可在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五、增值税发票认证
2016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至7月期间不需增值税发票认证,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未查询到对应发票信息的,可进行扫描认证。2016年8月起按照纳税信用级别分别适用发票认证的有关规定。
六、纳税申报
2016年5月15日前,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
2016年6月27日前,根据当地主管国税机关的安排,申报缴纳增值税。
实行按季缴纳营业税的纳税人,2016年5月15日前,需向原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4月底以前的营业税,2016年7月15日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5月、6月的增值税。
出售已取得的不动产和自然人出租不动产,2016年5月1日起,仍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缴纳增值税。</P><P>七、柯桥区国家税务局征管机构情况:
绍兴市柯桥区国家税务局(地址:绍兴市柯桥街道群贤路2123号营改增咨询电话84126929)下设6个税源管理单位:
1、柯桥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柯桥街道、华舍街道、柯岩街道、湖塘街道等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大楼6楼
营改增咨询电话:84126931
2、税源管理一科
管辖范围:中国轻纺城市场(包括国际贸易区、南区市场)以及柯桥街道和万达广场内的个体工商户。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国家税务局办公大楼5楼
营改增咨询电话:84125160
3、齐贤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滨海(马鞍)、柯开委(齐贤)(除万达广场)、安昌镇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齐贤镇山南村绍齐公路旁
营改增咨询电话:85578996 85527026
4、钱清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钱清镇、杨汛桥镇、夏履镇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钱清镇104国道旁
营改增咨询电话:84054179
5、福全税务分局
管辖范围:福全镇、漓渚镇、兰亭镇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路5号
营改增咨询电话:84627782
6、平水税务所
管辖范围:平水镇、王坛镇、稽东镇
地址:绍兴市柯桥区平水镇人民路5号
营改增咨询电话:85720307
八、办税所需相关资料表单可通过绍兴市柯桥区国家税务局网站(//www.zjtax.gov.cn/pub/1330621000)、12366热线、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84126912)或关注“柯桥国税”微信公众号等途径查询营改增有关信息和业务咨询。
九、如果对我局纳税服务有不满意的,可拨打投诉电话:85586169。
后感谢纳税人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绍兴市柯桥区国家税务
2016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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