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一、出让地块概况及相关指标(见下表)
3.土地使用条件:2016年工23号、2016年工24号、2016年工25号、2016年工26号地块中买者须先严格按照《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相关要求自行负责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配套建设。
本次出让的工业用地须执行新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县工业项目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通知》(新政办发〔2015〕105号)文件的规定:新出让的工业用地,企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时须另行按每亩10万元的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其中建设工期履约保证金为每亩8万元(每宗土地高不超过1000万元)、投资强度履约保证金为每亩2万元。对不按期开竣工或达不到投资强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达到规定要求通过复核验收后履约保证金不计息退还。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不予签订土地出让合同。
三、报名有关事宜
1.报名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边)。
2.报名时间:地块报名时间为2016年11月16日至2016年11月17日,具体报名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3.报名者提交资料:参拍者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身份证;公章;保证金发票等有效证件原件(备好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报名的还须提供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缴款单位需与报名单位相一致。
4.拍卖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上午10时。如竞买不足三人的自动转为挂牌出让(拍卖公告期即为挂牌公告期)。拍卖的起始价即为挂牌起始价,已办理拍卖报名手续的竞买人即转为挂牌竞买人。挂牌报名时间顺延至2016年11月28日下午4:30止,挂牌起始时间为2016年11月18日上午10时至2016年11月29日上午10时止,挂牌时间终止后挂牌竞买人应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5.拍卖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道东路668号,客运东站边)。
6.保证金:土地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缴入交款账户(①-④任选)。竞得者的竞买保证金可抵算土地出让金,未成交者的保证金于拍卖(挂牌)结束后次日起五日内不计息退还。成交后不按规定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7.交款账号:报名截止前须缴纳保证金和交易席位费,保证金缴款账号:
①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33001656635050005397-310130);
②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1211028029000010454);
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195252010400664330000000193);
④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收款单位:新昌县财政局363658355188VA00003)。
8.公告、拍卖申请表可在网上下载,下载地址:www.xcgt.gov.cn
咨询电话:
县国土资源局 0575-86240031
86250220
澄潭镇政府 0575-86336603
七星新区 0575-86262083
高新园区 0575-86292072
四、本次拍卖(挂牌)详细情况请查阅本次拍卖(挂牌)须知资料。
新昌县国土资源局
二O一六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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