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22日,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协调,县公安局、信访局、城南乡 等部门协助,在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下,县法院执结一起腾房纠纷案件。
11月22日,由县委政法委牵头协调,县公安局、信访局、城南乡 等部门协助,在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下,县法院执结一起腾房纠纷案件。
据悉,涉案房屋于4年前由某公司出售给潘某,并于同年办理完成相关产权登记。因房屋实际交付时发生纠纷,潘某向县法院起诉,经法院审理,依法判令该公司将涉案房屋腾空,交付给原告潘某。2013年11月立案执行后,该房屋被韩妃村当地部分村民实际占有并使用。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 ,县法院决定启动强制腾房程序。
当天上午8时,执行现场拉起警戒线,劝退无关人员后,在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等部门的现场监督下,县法院正式实施强制腾房,工作人员对房屋内物品清点造册,对整个过程进行录像记录。公安机关还对两名不听劝阻、妨碍执行的村民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历经2 个,顺利将该房屋腾空并交付给申请人潘某,原室内物品亦运至指定地点妥善存放,整个执行过程规范有序。
据了解,自今年3月部署开展全面整治“执行难”行动以来,县法院已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清理、金融案件集中清理等六大专项行动,加大规避抗拒执行制裁力度,实际执行率提升至61.69%,执结标的达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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