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1月12日,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会上表示,要建立分类调控制度。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实行应保尽保,对商品房根据供需形势因地施策,建立住宅用地供应分类管理制度。
2016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1月12日, 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会上表示,要建立分类调控制度。对保障性住房用地实行应保尽保,对商品房根据供需形势因地施策,建立住宅用地供应分类管理制度。
在此次会议上姜大明再次重申,住宅用地是保障住有所居,不能用来炒作投机。既要针对房地产市场的短期波动,研究应对之策,更要从长远出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这个指导意见里,有这么几句话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二十八)鼓励开展改革探索。……在维护统一大市场的前提下,支持各地区在新型城镇化、国资国企改革、区域性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房地产税、养老和医疗保障等方面探索创新。……认真总结各地区在实践中的经验做法,及时加以推广。
这就是官方关于“房地产税”的新提法,其核心是“支持各地区探索创新”,总结之后“及时加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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