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昨天上午,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处茶楼执行强制腾房。到达现场后,法官发现,腾房对象已于前一晚搬掉了大部分的物品。到现场督导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骆锦勇表示,这说明执行攻坚大会战效果明显,被执行人开始主动履行义务了。
昨天上午,市人民法院依法对一处茶楼执行强制腾房。到达现场后,法官发现,腾房对象已于前一晚搬掉了大部分的物品。到现场督导的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骆锦勇表示,这说明执行攻坚大会战效果明显,被执行人开始主动履行义务了。
昨日上午8点30分,市人民法院出动30余名警力,对暨阳街道环城北路的一处茶楼执行强制腾房。腾房现场,执行人员依法清腾房屋并张贴了封条。
这起纠纷要追溯到2015年,被执行人赵某和陈某是茶楼房产所有人,因为借贷纠纷,申请执行人黄某将赵某和陈某告上法庭。法院判决被告赵陈二人归还原告黄某本金25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若未按时履行付款义务,则原告有权对被告提供的抵押物(即环城北路的茶楼)依法处分并优先受偿所得价款。但是赵某、陈某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上的义务,且下落不明。
2016年3月17日,黄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申请依法对抵押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在法院张贴拍卖裁定之后,第三方向法院提出了异议,称茶馆早就租给了他开古玩店,不能拍卖。但是因租赁权不能对抗抵押权,故法院驳回了第三方的租赁异议。
今年3月1日,法院在茶馆张贴腾房公告,要求被执行人赵某、陈某及占有使用人员在3月15日前腾出。直至4月19日傍晚,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时,占有使用人员还未将房子腾空。
昨天上午,法院组织工作人员对该茶馆进行强制腾房。或许是迫于近期执行行动的震慑力,占有使用人员已在前一晚连夜将大部分物品搬走。当时,几位自称是茶馆老板朋友的人正在将剩余的东西搬到车上,做扫尾工作。
这是法院“破难一号”执行攻坚大会战的第六天、第八处腾房,而一开始,其实并不顺利。
执行攻坚大会战的仗是在4月15日上午,对暨阳街道人民北路的某处房产进行强制腾房。开局碰到了不小的阻力,耗时3个半。早在2015年10月21日,法院就将该房产依法予以拍卖,买受人也已办妥房产过户手续,但迟迟不能交房,就卡在腾房这一关。
说起来,被执行人陈某多次保证腾退房屋,但每次都以各种理由躲避交付房屋,敷衍、耍赖,承办人多次上门做思想工作,断电断水也未果。
当天的腾房过程中,陈某的丈母娘孙老太拒不腾房,试图以死威逼。陈某的妻子拒不配合执行,在执行现场哭闹阻碍执行。
经过三个半的工作,该房屋顺利腾空并交付买受人,室内物品全部搬至别处安置。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一个月。下阶段,法院将加大对拒不报告财产行动、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及小标的执行案件的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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